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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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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个人税务信息必知事项

新加坡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是世界上最低的之一。为了确定个人在新加坡的所得税责任,首先需要确定税务居民身份和应纳税收入,然后应用累进税率。以下是新加坡个人所得税的一些关键要点:

  • 新加坡采用累进税率,从0%起,最高可达20%(超过S$320,000的部分)。

  • 新加坡没有资本利得税或遗产税。

  • 个人仅对在新加坡获得的收入征税,海外工作的个人收入不受税收(少数例外情况除外)。

  • 税务规则根据个人的税务居民身份有所不同。

  • 所得税按前一年计算。

个人所得税率的详细信息请参阅相关资料。

请注意与个人税务申报相关的关键日期:

  • 雇主需在每年3月1日之前准备IR8A表格。

  • 员工申报B、B1表格的截止日期为4月15日。如果使用电子申报,截止日期延长至4月18日。

  • 合伙企业申报P表的截止日期为4月15日。如果使用电子申报,截止日期延长至4月18日。

雇主的责任

作为雇主,您必须在每年的3月1日之前,为所有在新加坡雇佣的员工准备IR8A表格及附录8A、附录8B或IR8S表格(如适用)。

Form IR8A

用于申报所有员工的薪酬

Appendix 8A

如员工享有实物福利,则需填写

Appendix 8B

如员工因行使、转让或解除任何股票期权权利或其他股权计划的权利而获得直接或间接的收益或利润,则需填写。对于2011年已终止雇佣关系或被派驻海外的新加坡公民或新加坡永久居民,需填写并提交给税务总局

Form IR 8S

如果雇主做出了超额的公积金(CPF)缴款,则需要填写此表格

从2016年的评估年度(YA)起,雇佣员工人数达到11人或以上的雇主,或者收到“电子提交员工收入通知”的雇主,必须将员工的收入信息电子提交给IRAS。

IRAS鼓励所有雇主加入就业收入自动纳入计划(AIS)。在此计划下,雇主以电子方式向IRAS提交员工的收入信息。这些就业收入信息将显示在员工的电子报税表上,并自动纳入他们的所得税评估中。如果您参与AIS计划,则无需向员工发放IR8A表格。

有关更多信息,请参见就业收入电子提交 e-Submission of Employment Income.
有关就业收入自动纳入计划(AIS)的咨询,请联系IRAS,电话:1800 356 8015,或通过电子邮件ais@iras.gov.sg.
您可以参考 就业收入电子提交以了解如何为您的员工填写表格。
请参考 快捷链接以获取表格的可下载副本(Microsoft Word 格式)。

员工的责任

作为员工,您必须在每年的4月15日前提交个人纸质税表(如果您选择电子报税,则可以延至4月18日)。

您可以通过以下任一方式提交您的税表:

  • 电子报税:

    • 您可以通过我的税务门户myTax Portal 使用您的SingPass/IRAS PIN进行电子报税。成功提交后,您将立即收到确认通知。

    • 您可以通过以下链接访问电子报税的指南和常见问题解答(FAQ):

    • 请在4月18日前使用SingPass/IRAS PIN进行电子报税。

    • IRAS建议您申请 SingPass.SingPass是与所有政府电子服务交易的通用密码。您可以在线申请SingPass,通常在四个工作日内收到。点击这里了解更多关于SingPass FAQ.

    • 如果您不符合申请SingPass的条件,可以在线申请 IRAS PIN 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向您发送IRAS PIN邮件。

    • 如果您的雇主没有参与就业收入自动纳入计划,您将需要填写IR8A表格。员工可以通过“ e-Services – Participating Organizations”查看您的公司是否参与了自动纳入计划,以及雇主是否已提交相关信息。

  • 使用纸质税表进行申报:

    • 如果您需要提交税表,IRAS将在2月或3月向您发送相应的纸质税表。如果您确定需要申报,但在3月15日之前没有收到通知,请联系IRAS寻求帮助。

    • 请记得在纸质税表的第1页上签名,并在4月15日之前寄送给IRAS。

    • 纸质税表的类型:

1)      新加坡居民个人应收到B1表格。
2)      自雇人士 (可以是个体经营者或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应收到B表格。
3)    非居民个人应收到M表格。

您可能会对常见的报税错误 及如何报告 未曾报告的收入感兴趣。

合伙企业的责任

申报所得税

尽管合伙企业不需缴纳税款,但仍需提交年度所得税申报表(称为Form P),以显示合伙企业在年度内所赚取的所有收入和扣除的商业开支。如果合伙企业收到纸质的Form P或电子申报的邀请,即使在年度内未开始营业,也需要提交Form P。

Form P通常在每年3月中旬发送给前任合伙人,由前任合伙人代表所有合伙人提交。前任合伙人需通知所有合伙人其从合伙企业获得的收入份额,以便他们在个人所得税申报中申报。

Form P无法从IRAS网站下载。如果您需要Form P的副本,请拨打个人所得税热线1800-356 8300。

有关如何填写Form P的更多详细信息,请参阅Form P的解释说明。

您还必须报告有关不同期间的四行声明,清晰显示各合伙人利润/损失的分配,并在Form P的第3页和第4页填写所有相关合伙人的信息。如果业务收入为500,000新元或以上,还必须提交不同期间的认证财务报表。

“认证”是指由您(合伙人)签署,表明财务报表是真实和正确的。

“财务报表”包括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

提交Form P的截止日期为4月15日。如果您选择电子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18日。

利润和亏损的分配给合伙人

在IRAS处理完Form P后,将向前任合伙人发送“利润/亏损分配给合伙人”的通知。

前任合伙人有责任通知其他合伙人他们的利润或亏损份额。每位合伙人的利润和亏损份额将以各个合伙人的名义纳税。

对利润/亏损分配给合伙人的异议

如果您对利润和亏损的分配提出异议,必须通过前任合伙人提出。前任合伙人必须在分配通知日期起30天内写信给我们,清楚说明异议的理由。

如果您的合伙企业包含非居民合伙人

对于新合伙企业

请填写新合伙企业注册表。您可以下载此表格,或拨打商业所得税服务热线1800-356 8300请求将表格发送到您的传真号码。

当IRAS收到您的注册表后,将会把Form P寄给前任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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